本月起,佛山重型柴油车必须符合“国五”标准!
时间:2017-11-01 22:10:29
摘要:佛山对所有制造、进口、销售、注册和转入的重型柴油车实施机动车国五排放标准.7月1日起重型柴油车须符合“国五”标准根据《环境保护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实施第五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公告》(公告 2016年 第4号 )(以下简称《公告》)……
大家注意了!明天(7月1日)起,佛山对所有制造、进口、销售、注册和转入的重型柴油车实施机动车国五排放标准.
7月1日起重型柴油车须符合“国五”标准
根据《环境保护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实施第五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公告》(公告 2016年 第4号 )(以下简称《公告》)的规定,“全国自2017年7月1日起,所有制造、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重型柴油车,须符合国五标准要求”.而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广东省公安厅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做好二手车跨地区转移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商务管字〔2016〕60号)的规定,“跨地区迁入珠三角9市的二手车,应当符合迁入地现行执行的国家阶段性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
日前,佛山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正式发布通知,自2017年7月1日起,对所有制造、进口、销售、注册和转入的重型柴油车实施机动车国五排放标准,继续对所有制造、进口、销售、注册和转入的轻型汽油车、轻型柴油客车实施机动车国五排放标准.
1. 什么是“国五”?
它全称为国家第五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简称“国五标准”.其排放控制水平相当于欧洲第5阶段排放标准.
2. “国五”实施的时间期限
按照国家和省部署,自2015年12月31日起,佛山市提前对所有在辖区内销售、注册和转入的轻型点燃式发动机汽车和公交、环卫、邮政行业重型压燃式发动机汽车执行国五排放标准.
按照《公告》要求,2016年4月1日起,佛山市对所有进口、销售、注册登记、转入的轻型汽油车、轻型柴油客车、重型柴油车(仅公交、环卫、邮政用途)执行国五排放标准.
3. 对非“国五”标准的新车如何处理?
在预定的时间内所有制造、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转入车辆,必须符合国五标准.也就是说,在规定时间节点之后,所有不符合国五的新车,不能卖,用户也不能买,更不能上牌.二手车转入本市,不符合佛山市现行执行的排放标准的,也将无法上牌.
4. 你的车是“国五”还是“国四”?
车辆排放标准可通过环境保护部机动车环保网进行查询(网址:www.vecc-mep.org.cn).
温馨提醒广大车主: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手续前,请确认车辆是否属于国五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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