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卡汽车交通安全事故案例 河南交警曝光10起客货运车辆及校车典型违法案例

河南交警曝光10起客货运车辆及校车典型违法案例

时间:2017-10-20 13:21:17

分享者:lhhdz

摘要:为确保春节群众回家平安,结合当前交通安全形势和全省春运交通安全管理实际,1月19日,河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交警总队对2016年发生的10起客货运车辆及校车典型违法案例进行曝光,并对其中4家重点违法运输企业及学校进行约谈,警示客货……

河南交警)

为确保春节群众回家平安,结合当前交通安全形势和全省春运交通安全管理实际,1月19日,河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交警总队对2016年发生的10起客货运车辆及校车典型违法案例进行曝光,并对其中4家重点违法运输企业及学校进行约谈,警示客货运企业及广大驾驶员驾车时切记依法、安全、文明行车,平安才是最近的回家路!参加约谈会的有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副总队长刘海燕和高速交警总队相关负责同志,全省2家客运、1家货运企业的企业经理、安全经理、安全科长,1家小学校长、安全副校长,各被约谈运输企业所在省辖市交警支队、交警大队的客货运企业源头化管理部门负责人.

[警示]1月14日,河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发布事故安全警示

2017年1月14日9时19分,在广东清连高速公路2173公里(清远市阳山县境内)北行转弯下坡路段,一辆号牌为粤rt2509/粤r6046挂的水泥罐车连续冲撞前方缓行的车辆,事故共涉及车辆19辆,其中7辆着火,造成6人死亡,另有16人轻微伤.河南交警温馨提示:春运期间,自驾返乡、探亲访友等出行迎来高峰,为平安顺畅回家欢度春节,请司机朋友认真检查制动、方向、轮胎等,务必保持安全车速和安全车距,遵守交通安全法规,确保行车安全,平安回家.

[曝光]10起典型案例用血的教训警示我们:平安才是最近的回家路!

往事并不如烟,血的教训提醒安全.河南警方对2016年以来省内发生的10起客车、货车、校车交通违法犯罪典型案例进行曝光,警示广大驾驶员回家路上切记依法、安全、文明行车,平安才是最近的回家路!

1.[开封一客车超速行驶致5人死亡26人受伤]2016年5月7日,陈某驾驶开封汽车运输总公司七分公司豫bkm777号大型客车沿310国道由东向西行至事故发生地时超过该路段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超速行驶且事故发生过程中采取措施不当,造成5人死亡、26人不同程度受伤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驾驶人陈某负此事故的同等责任.同时客车乘客未系安全带,加重了事故的后果,说明客运驾驶人没有有效履行“五不两确保”的安全承诺.

2.[宝丰新农巴士超速行驶与货车相撞引发惨剧]2016年6月4日,谢某驾驶宝丰县新农巴士运输有限公司豫d92892号合客牌中型普通客车,沿时南线s241省道由南向北行驶至宝丰县境内商酒务镇路段泥河樊桥南弯道处,与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发生正面碰撞,造成3人死亡,15人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谢某(事故中死亡)负此事故的主要责任.事故中,谢某驾驶中型普通客车驶入弯道后,超速行驶且驶入对向车道,是事故发生主要原因.同时客车乘客未系安全带,加重了事故的后果,说明客运驾驶人没有有效履行“五不两确保”的安全承诺.

3.[“营转非”客车非法营运被查]2016年12月2日13时38分,在107国道漯河公安执法服务站接缉查布控系统智能报警:发现一辆重点管控车辆豫k50501“营转非”客车.在该公安执法服务站执勤的漯河交警支队民警王占伟、晁建军迅速部署警力拦截,13时43分将该车截获.经查,该车为许昌万里公司“营转非”客车,卖给了河南鄢陵利群旅游服务有限公司,司机沈某,持a1a2型驾驶证,车上当时载客46人,其中42名为鄢陵籍在临颍一高复读的高三学生,从临颍到鄢陵办理身份证,包车费用是600元,因该车无营运资质已移交至临颍县道路运输管理所处理.

4.[客车严重超员被追究刑事责任]2016年6月24日09时10分,陈某驾驶一辆车牌号为豫s62260号超员客车行驶至淮滨县淮商公路与金湾大道交叉口时,被淮滨县交通运输管理局查获.后移交淮滨县公安交警大队,经淮滨县交通运输管理局提供的视频录像和证人证言核实,该车核载19人,实载38人,超员100%,涉嫌危险驾驶罪被查处.

5.[货车危险驾驶致5人死亡2人受伤]2016年6月29日,刘某驾驶平顶山宇畅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豫d80997重型半挂牵引车在g207国道登封市辖区内,弯道强行超车,与对向一辆三轮摩托车相撞,造成5人死亡、2人受伤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刘某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目前驾驶员、企业法人代表分别涉嫌交通肇事罪、重大责任事故罪正在刑事责任追究中.

6.[实习期驾驶小货车高速上追尾酿悲剧]2016年7月3日4时40分,张某驾驶皖fpv688号轻型货车沿京港澳高速公路由北向南行驶至驻马店段923km+700m处,追尾撞上停在应急车道内由李某驾驶的鲁m45716号重型仓栅式货车,造成皖fpv688号轻型货车驾驶员张某和乘车4人当场死亡及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张某持实习驾驶证在没有陪驾人员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未按规定车道行驶并未确保安全追尾肇事,其违反行为在此事故中起主要作用,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李某驾驶机动车在应急车道停车因没有在来车方向摆放警示标牌肇事,其违反行为在此事故中起次要作用,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7.[校车严重超员危险驾驶被刑拘]2016年11月25日7时43分,在固始县汪棚乡侯岗村处有一辆豫sze813面包车严重超员.接到举报后,固始交警大队六中队民警迅速出警将该车查获.经调查,驾驶人高某于2016年11月25日7时43分驾驶一辆豫sze813面包车,接送该乡第一第二小学学生上学,该车载有学生22名,而该车核定载客人数为9人,严重超员.后进一步调查取证,高某涉嫌危险驾驶罪,案件正在依法办理中.

8.[无资格驾驶校车,驾驶员管理人均被罚]2016年12月27日16时28分,在安阳县内高线黄门村路段安阳交警支队执勤民警对豫ewx885号中型专用校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人雷某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且实施了准驾车型不符的违法行为,安阳县交警大队依法对其作出罚款2000元的处罚决定.同时对该校车管理人韩某使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校车的行为,依法给予罚款10000元的处罚.

9.[睢县校车与货车相撞酿惨剧]2016年9月22日8时49分,唐某驾驶牌号为豫n48962的大型校车(载30名儿童前往睢县职工幼儿园上课,车辆核载37人,实载33人)沿睢县泰山路由东向西行驶至睢县s211省道交叉口处与赵某驾驶牌号为豫n3j133的轻型普通货车相撞,造成2名幼儿重伤抢救无效死亡, 11名幼儿受伤的交通事故.校车驾驶员唐某涉嫌交通肇事罪,对该幼儿园法人代表吕某及2名校车随车人员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目前正在刑事责任追究中.

10.[超员校车违法行车与罐车相撞]2016年6月29日,梁某驾驶周口市淮阳县东新区搬口办事处梁寨好孩子学校豫py1636校车由西向东行驶至淮周路赵庄路口时,与一辆运载危险化学品的重型罐式半挂车发生碰撞,造成1人死亡、15人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驾驶人持c1证驾驶校车,校车超员,过路口时左转弯未让直行车辆.学校存在的问题是:安排不具有驾驶资质的人员驾驶校车、车辆超员.校车驾驶人梁某伟负此次事故主要责任,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其刑期1年又8个月,副校长梁某俊因对校车安全监管不力,法院以交通肇事罪依法判处其刑期8个月.

[约谈]警示、曝光、约谈、抄告联动除隐患

在安全警示和曝光的同时,河南交警结合全省春运交通安全管理实际,并对其中4家重点违法运输企业及学校进行约谈.在约谈会上,与会人员首先集中观看一起重大交通事故案例视频;其次,交警总队事故对策支队支队长刘传忠通报了2016年以来我省道路交通安全总体情况和发生较大交通事故特点.全年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交通事故起数下降32.69%,未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尽管交通安全总体形势平稳但依然不能掉以轻心,道路交通事故时刻面临逆势而升的风险,为此,结合当前春运交通安全形势,河南交警对2016年客货运车辆及校车事故情况进行分析研判,梳理出客车、货车及校车三大类10起典型违法犯罪案例进行曝光,同时对其中开封汽车运输总公司、宝丰县新农巴士运输有限公司、平顶山宇畅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周口市淮阳县东新区搬口办事处梁寨好孩子学校4家重点运输企业或学校进行了逐个约谈,约谈的目的是使这些运输企业、学校深刻认识到其所属客车、货车或校车交通违法的危害,警醒其规范管理、安全运输,消除安全隐患,确保行车安全.各个运输企业、学校的负责人逐个进行表态发言并汇报了下一步安全管理措施,通过约谈,运输企业负责人、安全经理及学校负责人深刻认识到监管不严的危害和责任,表示吸取教训,从安全例检、动态监控、安全教育等各个环节规范管理,消除安全隐患,时刻绷紧安全管理这根弦.

交警总队副总队长刘海燕要求,一是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运输企业必须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运输企业法人、经理人作为企业交通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必须把交通安全摆在突出位置.二是要抓住驾驶人这个“牛鼻子”.驾驶人的聘用、辞退和管理,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的核心要素,要定期核查驾驶人交通违法、交通事故和违法记分情况,对违法多和发生事故的驾驶人要及时教育、提醒,对屡教屡犯的驾驶人,必须坚决调离驾驶岗位;经常组织驾驶人进行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培训.三是要抓住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这个基础.必须严格落实车辆年度审验、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三项制度”,保证车辆出站、上路时安全技术状况良好、安全设施齐全.对“两客一危”车辆必须执行严格的安全技术标准,不能让车辆“带病上路”.对存在一些逾期未检的“两客一危”车辆,所属企业要尽快组织车辆参加检验.客运企业要确保客车轮胎、转向、刹车、应急出口通道等技术状况良好,逃生锤、灭火器配备到位;危化品运输车必须按要求安装紧急切断装置,悬挂喷涂警示标志,随车配备防护用品、应急救援器材.四是要抓住动态监控这个有效手段.各运输企业要严格执行监控制度,保证有固定的监控室和24小时值班监控人员,车辆行驶记录要按规定保存备查,确保做到卫星定位装置安装率、上线率、违法查处率、安全宣传提示率、非接驳运输客车凌晨按要求停车休息率五个100%达标.五是要抓住“挂靠车辆”这个管理盲区.各运输企业负责人要克服侥幸心理,严格管理,严禁挂靠车辆脱管、脱审,游离于企业、行业和交管部门的管理视线之外.

要求各客货运企业:一是加强教育培训,完善从业人员常态培训机制.严格按照《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试行)的要求,建立客运驾驶人安全教育、培训及考核制度.定期对客运驾驶人开展法律法规、典型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技能训练、应急处置等教育培训.客运驾驶人应当每月接受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l小时的教育培训.教育培训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二是强化动态监管,提高重点车辆信息化动态管理水平.对企业所属车辆实行全覆盖的动态监管.三是做好交通违法及时清零,对车辆交通违法做到日产日清.对通报违法较多企业所涉及的车辆,企业自身要逐车重点清查、整改,建立清查台账,逐车明确清查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台账要包括车号、通报的违法数、当前违法数、处理结果、责任单位、责任人.四是客运企业务必要求驾驶人承诺做到“五不两确保”发车承诺和不违规载货安全承诺.

要求全省各交警支队源头化管理部门:一是排查辖区重点运输企业的违法未处理车辆,各交警支队源头化管理部门一律书面通报车辆的行业主管部门,要及时向运管、安监等部门通报企业所属车辆交通违法及交通事故情况.二是排查中发现辖区运输企业存在问题的,要强化跟踪督办.对限期没有整改的,采取相应措施,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要查找存在类似问题企业,并举一反三,务必整改到位.三是对车辆违法率、事故率高,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隐患突出的空壳企业,坚决予以取缔;对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的重点营运驾驶人,坚决予以降级,并取消营运资格;对发生较大以上事故负有责任的驾驶人,坚决列入黑名单.四是各地交警客货运车辆源头管理部门要持续根据总队在2016年8月25日下发的《关于建立常态化约谈和抄告机制的通知》和《关于与运输企业负责人签订<道路交通安全承诺书>的通知》两个通知要求,建立常态化约谈和抄告机制,对本辖区内交通违法行为突出、发生交通事故的客运、货运、危化品运输企业约谈并向交通、安监等相关职能部门抄告,每月至少一次,并按要求与运输企业负责人签订《道路交通安全承诺书》,共同全力确保3人以上较大交通事故明显下降,确保不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确保全省道路交通安全持续平稳,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交警总队要求各被约谈运输企业所在省辖市交警支队、交警大队的客货运企业源头化管理部门负责人监督落实,上报整改落实报告,确保约谈落到实处.

[严查 ]全警动员,严保平安

河南交警在警示、曝光、约谈的同时,在春运期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严查“两客一危”重点车辆违法、货车超速超载等野蛮危险驾驶和校车违规运输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群众回家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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