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卡汽车全封闭电动客运三轮车 安阳一老汉骑三轮车翻桥下酿惨祸致一死一伤

安阳一老汉骑三轮车翻桥下酿惨祸致一死一伤

时间:2018-02-05 9:09:07

分享者:tianzhaojian

摘要:程某驾驶电动三轮车载同村妇女任某行至下庄桥,一上桥感觉桥面坑洼不平,车把不受控制,歪歪扭扭便翻下了桥. 民警接到报警赶往现场展开现场勘查,桥长约9米,宽约5米,高约6米.桥东头设有“危桥”“5t”标志,桥下有一辆损毁的电动三轮车.民……

近日,林州市东姚镇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三轮车经过正在维修的下庄桥时,不慎翻到桥下,造成一死一伤的惨剧.6月19日,交警大队事故科经过综合调查,结合各种证据,对该起事故做出认定:除当事人负主要责任外,施工方因未设置规范标识负次要责任.

5月24日下午5时许,程某驾驶电动三轮车载同村妇女任某行至下庄桥,一上桥感觉桥面坑洼不平,车把不受控制,歪歪扭扭便翻下了桥.

安阳一老汉骑三轮车翻桥下酿惨祸 致一死一伤

民警接到报警赶往现场展开现场勘查,桥长约9米,宽约5米,高约6米.桥东头设有“危桥”“5t”标志,桥下有一辆损毁的电动三轮车.民警调取现场视频发现,事故发生时,该三轮车由西向东行驶,刚上桥没走多远,便由桥身南侧翻了下去.

据了解,因去年“7·19”暴雨灾害,下庄桥被洪水冲毁.今年4月份在大桥维修中,施工方用碎石将路面较大坑洼填平,而后未进行其他施工.现场勘查中,民警发现该桥桥面满是碎石子和沙石,桥面尚未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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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说,该桥尚在维修施工中,还未交工,并未重新启用.施工方称,桥面填充施工完后,需有一段桥面自然打实的过程,期间,施工方在李家湾村(在下庄桥东)和下庄村村口挂有提示牌,提醒群众大桥施工,选择其他路线绕行,也在桥头堆土阻断通行.而根据施工方所述,事故民警并未找到其称的提示牌,也未在现场及附近发现相关警示标志和其它设施,走访村民,村民对提示牌印象模糊.村民称,施工后,桥头堆着一堆土,因嫌绕行路远,村民将土堆推开以便通行,施工方并未进一步采取措施,所以该桥仍在通行使用中.

事故民警经充分调查认为:程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灯的道路上,应当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之规定,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施工方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施工作业单位应当在经批准的路段和时间内施工作业,并在距离施工作业地点来车方向安全距离处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采取防护措施.施工作业完毕,应当迅速清除道路上的障碍物,消除安全隐患,经道路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验收合格,符合通行要求后,方可恢复通行”之规定,是造成该事故的次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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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民警介绍:本案中,道路施工方在桥上施工期间,对来往车辆负有安全保障义务,但其却未按照规定设置规范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导致交通事故有一定的过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因工程建设需要占用、挖掘道路,或者跨越、穿越道路架设、增设管线设施,应当事先征得道路主管部门的同意;影响交通安全的,还应当征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为此,有关道路主管部门及建设单位只有严格依法管理和施工,才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原标题:老汉骑三轮车翻桥下酿惨祸 施工方未设规范标识需担责

编辑:吕梦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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