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张家口中心城区明日起对机动车采取限行措施!
时间:2017-11-27 22:43:56
摘要:记者第一时间拨打电话联系市交警队对此限行消息进行了核实.张家口交警官方微博在今日上午9点24分发布此消息具体限行情况如下张家口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在中心城区对机动车采取限行措施一、限行区域中心城区城市快速路(不含) 以内区域道路.二、……
张家口要限行!!!
记者第一时间拨打电话联系市交警队对此限行消息进行了核实.
张家口交警官方微博在今日上午9点24分发布此消息
具体限行情况如下
张家口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在中心城区对机动车采取限行措施
一、限行区域
中心城区城市快速路(不含) 以内区域道路.
二、限行时间
2017 年10 月16 日7时至2018 年3 月31日20时(不含节假日),每日7时至20时.
三、限行措施
1、2017 年10 月16 日7时至2017 年10 月31日20时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单日单号通行,双日双号通行,尾号为字母机动车号牌的以倒数第一位数字为准.
2017年11月1日7时以后开始对机动车实施机动车牌尾号
每天限行两个号的交通管理措施(每周一至周五分别限行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含临时号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倒数第一位数字为准),2018 年1月7 日以后,按照北京限行方式重新排序(另行通告).
2、限行期间,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公交车、单位通勤班车、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邮政快递专用车(含快递用车)、新能源纯电动车,环卫、园林、道路专项作业车及环保监测车、保险勘查车、殡仪馆的殡葬车、喷涂统一标识的制式行政执法车等特殊车辆允许通行.
3、限行期间,对违反限行规定的车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 条,《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办法》第21条、第22 条、第79 条第2 款规定,予以100 元处罚,并进行电子抓拍,当日处罚间隔时限3 小时(3 小时内司机将车驶出限行区域或开到最近的停车场,否则一天内将会被连续处罚).
2017年11月1日7时起对机动车实施机动车牌尾号交通管理措施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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