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卡汽车撞死人赔偿标准 琼海男子偏左驾车撞死人检方就赔偿标准提出抗诉

琼海男子偏左驾车撞死人检方就赔偿标准提出抗诉

时间:2018-08-01 23:08:07

分享者:shidashaoye

摘要:琼海男子偏左驾车撞死摩托车司机检方就赔偿标准提出抗诉南国都市报9月27日讯(记者王忠新)4年前,琼海发生一桩车祸,一辆轿车左侧占道撞上一辆摩托车,造成对方司机当场死亡.在终审民事判决后,检方就赔偿标准问题提起了抗诉.2011年4月1……

琼海男子偏左驾车撞死摩托车司机

检方就赔偿标准提出抗诉

南国都市报9月27日讯(记者王忠新)4年前,琼海发生一桩车祸,一辆轿车左侧占道撞上一辆摩托车,造成对方司机当场死亡.在终审民事判决后,检方就赔偿标准问题提起了抗诉.

2011年4月11日晚8点半,朱某驾驶琼轿车琼海博鳌方向驶往嘉积方向,途经加博线4公里附近时,遇王某驾一辆摩托车对面驶来,朱某驾车未保持安全车速且偏左占道行使,致两车正面相撞.王某当场死亡.

琼海交警认定朱某负事故全责.事发后,朱某付给王某家属5万元,在交通肇事刑事诉讼中又赔付5万元,但该款对方未领取.保险公司为该车承保了交强险.王某家住农村,两个孩子一个8岁,一个才1岁.

2012年3月,琼海法院一审判决保险公司赔偿王某家属11.2万元,朱某赔偿3.9万元.王某家属提出上诉.海南一中院终审维持原判.

王某家属向海南高院申请再审被驳回后,向省检察院申诉,该院在2014年提出抗诉.今年5月,海南高院提审此案并开庭审理.

省检察院抗诉认为,终审判决参照省交警总队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不当,致计算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及被扶养人生活费有误.本案一审法庭辩论在2012年2月终结,因此,适用上一年度标准应为2011年度,但原判所依据的则是“2010年度”标准.

省高院审理认为,抗诉机关抗诉意见正确.日前,该院改判朱某赔偿王某家属经济损失近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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